西安热力总公司燃煤采购远程电子竞卖交易会通知
时间:2017-04-11 来源:竞价交易部 点击:6283次
受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承办本次燃煤采购电子竞卖交易,具体如下:
1、时间:2017年4月13日
2、地点:供应商自主上网进行交易。
3、交收日期:煤炭供货自通知后十五天内完成
4、1、低硫低灰煤,须满足约定质量标准: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含硫量≤0.6%,灰份≤13%,灰分超过15%拒收,含水量≤13%,挥发份≥30,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
1、供销合同的报价当中应注明煤价及运费价格,最终成交企业同采购方商谈并在合同中签订;2、中标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扣除当次招标保证金并通知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中止该单位一个月的投标资格(一个月为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煤炭供货期限)。3、因供应煤炭质量超标导致的政府处罚或造成锅炉生产运行事故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供货单位承担。
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